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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学校2015年度办公用纸、办公设备耗材和公务车定点加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2015-04-30)
发布于2015-11-02 14:08:27 被浏览了417次

关于公布学校2015年度办公用纸、办公设备耗材和公务车定点

加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经学校物资设备采购中心组织竞争性谈判,确定我校2015年度办公设备耗材供应商;为提高采购工作效率,参照《关于2015年度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实行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和定点购置的通知》(嘉财采监〔2014〕863号)文件,确定我校2015年度公务车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和定点保险等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公用纸定点采购

因嘉兴市办公用纸2015年度定点采购工作尚未开展,本项目定点采购暂按《关于公布学校2013-2014年办公用纸、办公设备耗材和公务车定点加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继续执行,即嘉兴市大桥文化用品厂、嘉兴市鼎轩办公设备有限公司仍为我校办公用纸定点采购供应商,各部门(单位)应在各定点采购供应商入围的品牌、规格范围内进行采购。

二、办公设备耗材定点采购

(一)定点采购供应商及价格

经学校组织的竞争性谈判,确定嘉兴欣融网络工程有限公司、嘉兴市鼎轩办公设备有限公司、嘉兴群立计算机有限公司为我校办公设备耗材定点采购供应商,各部门(单位)可以从三家供应商中选购办公设备耗材。办公设备耗材的最高限价按省政府协议采购价和各供应商的分类优惠率计算。各供应商的分类优惠率详见附件1《嘉兴学院2015年度办公设备耗材供应商办公设备耗材分类优惠率一览表》,省政府协议采购价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协议定点采购大厅中的“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供应商三小时内零运费送货上门。

(二)服务承诺及联系方式

1.嘉兴欣融网络工程有限公司(联系人:杨春来,手机全号13758395623、短号665623,固定电话:83987322)

提供所有办公设备及电脑等数码产品的免费维修服务及备用机服务。

2.嘉兴市鼎轩办公设备有限公司(联系人:陈思昊,手机:13705734722,固定电话:83666858)

提供所有办公设备及电脑等数码产品的免费维修服务。

3.嘉兴群立计算机有限公司(联系人:汤杰,手机全号13957392446、短号662556,固定电话:82626705)

(1)为了提高耗材供货及日常维护效率,免费提供2名驻校维修工程师(越秀校区及梁林校区),由业务代表汤杰安排至各学校各使用部门(单位)做日常办公设备维护。

(2)部门(单位)发生非替换货物性的故障维护(含计算机软件问题、打印机软件问题、卡纸,计算机、打印机清理除尘等)实行零收费服务。

(3)免费提供5台打印机,2台传真机,1台扫描仪作为日常维修备机,方便常规打印复印设备维修时可以继续完成日常工作。

(4)每年免费上门两次为各实验中心计算机机房和网管中心清洁除尘及软件维护服务。具体服务时间与有关单位商定。

三、公务用车定点加油

参照《关于2015年度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实行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和定点购置的通知》(嘉财采监〔2014〕863号),报嘉兴市财政局采监处同意,确定中国石化嘉兴分公司(简称“中石化”)、嘉兴市国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国鸿公司”)为我校公务用车定点供油企业(加油网点等,详见附件2)。

优惠措施、加油方法等详见《关于2015年度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实行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和定点购置的通知》(嘉财采监〔2014〕863号)

四、公务用车定点维修

(一)定点维修企业

参照关于《2015年度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实行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和定点购置的通知》(嘉财采监〔2014〕863号),报嘉兴市财政局采监处同意,确定嘉兴市元通兴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嘉兴市新国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嘉兴市宝达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嘉兴市海洋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和嘉兴市众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五家单位为我校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

(二)收费标准

车辆维修费用由工时费、材料费和车辆施救费组成。其中:

1、工时费=工时定额×工时单价。

工时定额以浙江省交通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印发< 浙江省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交[1999]497号、浙价费[1999]468号)的规定为准。

2、材料费=材料入库价+材料服务费(材料入库价×各定点维修企业承诺的材料服务费率)。

3、车辆施救费=各定点维修企业承诺的施救费用。

各定点维修企业的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查看《2015年度嘉兴学院机动车辆定点维修企业及项目报价表》(附件3)。

五、公务用车定点保险

参照《关于2015年度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实行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和定点购置的通知》(嘉财采监〔2014〕863号),报嘉兴市财政局采监处同意,确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公司为我校公务用车承保的定点保险公司。

六、其他相关事项

本次实施学校办公设备耗材和公务车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及定点保险等集中采购从2015年6月1日起。请各部门(单位)妥善解决与原供应商之间诸如已发生费用结算等遗留问题。原供应商费用报销截止于2015年6月10日。

教职工若发现供应商违反规定程序及供应商提供货物、服务违反承诺等问题的,可向学校采购办投诉举报(电话:83642117,内线2117)。

附件:

1.嘉兴学院2015年度办公设备耗材供应商办公设备耗材分类优惠率一览表

2.嘉兴学院2015年度公务用车定点加油企业加油站点一览表

3.嘉兴学院2015年度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及项目报价表

嘉兴学院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五年四月三十日

关于公布学校2015年度年办公用纸、办公设备耗材和公务车定点加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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