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提出申请
各立项需求部门向计划财务处提出申请,并填写《新增经费项目立项申请表》(从嘉兴学院财经网“资料下载”栏下载此表),信息必须填写完整(签字及盖章)。
2、 递交申请
通过办公系统提交申请,申请人通过电子公文将完备的《新增经费项目立项申请表》以图片或PDF格式发送至计划财务处陶丹丹处。
3、 处理申请
计划财务处立项办理人员在收到立项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予以立项。
材料清单:《新增经费项目立项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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