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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财务处关于全面推行网上预约报账的通知
发布于2019-10-28 17:20:28 被浏览了1124次

学校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财务报账流程,解决报账中现场排队等候、财务人员政策执行口径不一致等问题,减少财务报销风险,根据学校推行网上预约报账的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19年11月1日起全面推行网上预约报账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推行网上预约报账的基本内容

网上预约报账是基于相互间的信任以及报销手续完备前提下,师生通过计财处网上预约报账系统进行预约并完成规定的审批流程后,把报账单据递交计财处统一接单人员预审后即可离开而无需在报账现场长时间等待,后续工作由计财处工作人员完成的一种报账方式。

全面推行网上预约报账后,各校区设置一个网上预约报销预审窗口,网上预约不限号。为更好服务师生,预审接待窗口可为师生提供附件打印服务。

二、全面推行网上预约报账的业务范围

受理报账业务范围:日常报销业务、国内旅费业务、酬金申报业务等。

以下业务暂不列入网上预约报账的业务范围:

1.暂付款(借款)、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代收代付等往来业务;

2.探亲费报销业务;

3.药品采购等非项目核算业务;

4.丧葬费、抚恤金领取业务;

5.科研项目立项以及二次经费分配;

6.其他暂不适合网上预约的。

三、网上预约报账具体操作流程

第一步,报销人员登录嘉兴学院“计划财务处财务综合信息门户”――“网上预约报账”“网上预约报账(南湖)”进行网上预约。根据自身日程安排,选择预约校区和日期。网上预约过程中相关信息的录入按照525日办公系统发布的《关于规范网上预约报账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附件1)执行。

第二步,报销经办人员将打印好并完成相应必须的审批流程的纸质报账单据,在约定日期交预约校区的预审窗口完成初审后报销经办人员即可离开。

第三步,计财处审核制单人员根据预约的报账单据进行审核记账。

第四步,计财处复核人员复核无误后,由出纳人员根据预约报账单上的支付信息完成无现金支付。一般到账时间为收到报账单据后3个工作日内(如遇节假日顺延)。

四、其他相关注意事项

1.受理网上预约报账的前提是报账人必须先进行网上预约,网上预约的基本流程、手续不变,即纸质预约报账单及附件在递交预约窗口前须完成电子发票认证以及经费报销必须的审批程序,并符合公务卡等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

2网上预约报账单填制要求:每张预约单限一种业务类型,不同业务类型请分开填写预约单。

3预约报账单一经填制完成,经费报账额度将自动冻结,报账完成后解冻并按实际支出从经费中扣除。

4.报销人原则上须在预约日期5个工作日内(含预约时间当天)把预约报账单据提交至计财处窗口。对于超过预约时间5个工作日而未前来提交报账处理的预约单,计财处有权作拒绝处理。在被拒绝后,该笔报账须重新进行预约。若因特殊原因在5个工作日内无法前来报销的,请及时修改预约时间。

5报销人及经费负责人务必保证报账业务和单据的合法、有效。计财处窗口审核制单人员在受理后,若发现报账票据、开支范围等不符合财务报销要求的,会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报销经办人员(或项目负责人),报销经办人员请保持通讯畅通,并在2个工作日内与预审窗口审核人员联系,及时取回并更改报销单据等。

6.若计财处审核制单人员审定金额小于预约报账确认单金额的,计财处将通知报销经办人员签字确;若计财处审核制单人员审定金额大于预约报账确认单金额的,通知报销经办人员取回多余票据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7截至本学期放假前为网上预约报账过渡期,在此期间计财处将安排工作人员对无法完成预约报账的师生提供指导与帮助,并安排相关网上预约培训工作,下学期开始,如报销未进行网上预约的,计财处原则上不予受理。

8在网上预约报账过程中,如遇系统问题,可致电83640190陈晓喆老师;报销业务问题,梁林校区可致电83643788李志峰老师、83647117钟若菲老师,平湖校区可致电83645511朱其根老师。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规范网上预约报账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

2.嘉兴学院综合信息门户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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